目 录
第一部分:湖南幼专附属小学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湖南幼专附属小学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湖南幼专附属小学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湖南幼专附属小学主要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教育教学标准,承担城区小学教育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湖南幼专附属小学内设科室5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德育室、教务室、教研室。
无所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幼专附属小学只有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湖南幼专附属小学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湖南幼专附属小学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湖南幼专附属小学归口管理使用的事业运行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教育支出。
2021年湖南幼专附属小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收入预算数205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7.37万元(经费拨款1622.3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03.71万元,增长17.3%,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01.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1.96万,主要原因是学生数增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90万,主要原因是增设了学生课后托管服务。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205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3.58万元,占87.13%;项目支出264.95万元占12.87%。主要包括教育支出2058.53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03.71万元,增长17.3%,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增加303.71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员增加、课后托管劳务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7.3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627.37,占100%;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106.75万元,增长7.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1年工资标准提高、综治奖、文明单位奖励等。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湖南幼专附属小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7.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7.3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41.16万元。
(二)项目支出:湖南幼专附属小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湖南幼专附属小学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市湖南幼专附属小学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6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2万元,增长8%。其增加原因为学生人数增加导致公物维修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市湖南幼专附属小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湖南幼专附属小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幼专附属小学共有车辆0台,其中:公务车辆0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湖南幼专附属小学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7.37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7.37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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